如果這樣的邏輯成立,世界上根本就沒有「輸打贏要」這回事了。如果現在修法,其實已經是令現在的案例失去被下一宗案件參考的作用,難道不是追溯現在的結果?如果有一種比賽是不能獲勝的一方每得一分,賽制就要度身定制修改,這又是甚麼比賽?恐怕連昔日鐵幕國家的「司法」系統也沒有這樣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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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ine Yip
2025-03-24 18:01:43 +00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