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的分權制衡制度,聯邦政府 Vs 地方政府從來都是一大戰線,而上個月美國最高法院的判決很值得關注,因為它已經對這條戰線的權力平衡產生結構性傾斜。
本案緣起於特朗普政府試圖重新界定「出生公民權」的適用範圍,希望根據「MAGA」基準,限制非美國公民父母在美國境內所生子女自動獲得美國公民身分。這次最高法院就特朗普提出的行政命令作出關鍵裁決,雖然未直接裁定政策是否違憲,卻在司法程序上設下重要先例:裁定地方法院不得再輕易頒布全國範圍的禁制令(nationwide injunction)。
這個技術性判決雖看似中立,但它的政治、社會意涵,卻直指美國聯邦制度的深層權力拉鋸。判決迅速引起多州政府與公民團體挑戰,認為違反了《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保障的公民權利。然而如前述,最高法院並未直接處理憲法層面的問題,只是集中關注地方法院對政策發布全國性禁制令的合法性。自從特朗普1.0委任多位保守派法官,6:3 已經成為最高法院的「magic number」。最終,又是6:3的多數意見認為,此類禁令以往過度擴權,日後應限於「對原告提供完全救濟」之範圍。
大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撰寫多數意見書,她在判詞中指出,聯邦法院「並非對行政部門擁有一般性監督權,而是根據國會所授予的權限,處理具體的案件與爭議」。此一說法強調法院角色應限於個案審理,而不是成為行政政策的全國性審查機構,令 injunction 這一招從此被大部份廢掉武功。
判決發佈後,擁護聯邦政府加強集權的觀點認為,此舉有助於避免少數地方法官阻撓全國性政策的實施,維護政策一致性與行政效率等等。批評者則警告,認為若地方法院無權阻止違憲政策的全面實施,而只能在集體訴訟時才能受理,將嚴重削弱司法對行政濫權的監督力,尤其在涉及基本人權議題時,將使弱勢群體無法獲得及時有效的保護。
回顧過去十年間,美國地方法院曾多次頒布全國性禁制令,暫停或阻止聯邦層級政策的實施,這類司法干預往往聚焦於移民、人權與行政程序等問題。最著名例子包括2017年針對特朗普1.0「穆斯林禁令」的凍結命令,當時華盛頓州及夏威夷地方法院認為該政策具有宗教歧視性,違反憲法保障。此外,2018年政府宣布禁止跨性別者加入美國軍隊,馬里蘭州、華盛頓特區、加州等地法院分別發布暫時凍結令,部分為全國性適用,認為此禁令違反平等保護原則。
現在,新裁決要求地方法院在裁量範圍內更加克制,除非透過集體訴訟或特定程序,否則不得輕易阻止一項政策的全面實施。這種改變勢必推動民權組織與地方政府尋求新途徑,集體訴訟、多州協同行動可能會成為未來制衡聯邦政府的主流。然而這需要的資源、時間、人力自然更多,對強調「強政勵治」的特朗普,乃至日後的聯邦行政機關,自然是一大佳音。
Charles Kong
2025-07-21 05:13:36 +0000 UTCCharles Kong
2025-07-21 05:06:20 +0000 UTCKTH
2025-07-21 04:07:53 +00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