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起來,這是一條意想不到的法例:澳洲通過在今年12月10日開始,禁止全國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原因是保護兒童免於網絡欺凌,或因為網絡文化而影響正常心智發展。
無論在怎樣的層面看,這都是劃時代的,相信也一定會有國家陸續跟隨。
一方面,我不認為這類法律可以容易執行,因為種種操作原因和人性,有可能結果還是積非成是,甚至弊多於利。但另一方面,作為家長,如果說我的女兒16歲前不使用社交媒體,我卻會100%贊成。
這條澳洲法律,適用於Facebook、IG、TikTok、X,然後還會包括YouTube。這個清單,如果適用在我們的下一代,我也很認同。
我一直認為,社交媒體需要強烈的自我紀律,才能把它的價值彰顯,「為我所用」,否則就會淪為演算法的奴隸。而不假思索照單全收演算法派給你的人,會得到甚麼,也眾所週知,特別是在某些國家已經以軍隊級別「進攻」互聯網的時候。
這種紀律,就是自我控制自己要看甚麼、奪回自己主導權的紀律和覺悟。可惜,就算是在成年人的世界,有這種訓練的人也很少。
我認識太多本來正正常常的人,沉迷社交媒體之後判若兩人,變成人人避之則吉的兇獸,實在不希望下一代如此。
然而話說回來,單純立法是沒有用的。無論怎樣驗證年齡,都有太多方法繞過去,也需要家長真心認同,才會予以配合。否則孩子使用父母帳號、家庭帳號,也是司空見慣。至於罰則如果過輕,自然沒有阻嚇作用;如果稍重,則肯定會引起龐大爭議。
而且推一萬步,這不過是一種逃避:16歲之後難道就不用擔心?
比較正面的是從小到大有一套完整的教育,教導社交媒體的各種操作、反操作,例如愛沙尼亞從小教導怎樣分辨fake news、怎樣洞悉俄羅斯的認知作戰,總好過長大後淪落而不能自拔。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為台灣擔憂。其實台灣是最應該在學校教育加入反認知作戰的土地,但這方面的全民共識並不存在,主動配合認知作戰的反而大不乏人。就算這時候才修修補補互聯網政策,又會否為時已晚?
堅離地書院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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