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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係深度評 🇺🇸🇻🇪】 美國的委內瑞拉軍事行動,有沒有不違反國際法的可能?(二)「自衛論」的思考

另一個國際法的說法,就是得到被主流國際法認可的國際組織授權出兵,這裏主要指的是聯合國安理會。例如美國在1990年領導聯軍進攻伊拉克,光復科威特,就是直接依據聯合國安理會的678號決議,決議授權「所有必要手段」驅逐伊拉克侵略軍離開科威特。

但更多時候,安理會的決議都會留白。例如9/11恐怖襲擊後,美國帶領聯軍出兵阿富汗,一般認為,就得到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然而當時安理會的1373號決議,不過是「要求各國合作打擊恐怖主義」,美國將之作為出兵推翻塔利班的理據,而當時俄羅斯、中國等都沒有反對,就算是得到了「國際法」確認。

所以美國總可以找到合適的、和國際反毒有關的決議,作為行動基準。

況且沒有安理會授權的軍事行動,也不會直接等於違反國際法。以近代最血腥的政權赤柬為例,他被越南入侵而覆亡,卻因為中國、美國聯手支持,在覆亡後,依然持有聯合國的「柬埔寨合法代表」席位。然而最終越南扶植的洪森政權持續至今,已經是別無選擇的柬埔寨代表,當時越南的出兵,也變成「拯救柬埔寨人民」的「義舉」。

不過更常見的辯解,還是「自衛」角度。

根據《聯合國憲章》第51條,可以直接抵銷昨日談及《聯合國憲章》第2條第4款的「禁止使用武力」條款。這條款列明,「當聯合國任何會員國受到武力攻擊時,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採取必要行動維持和平之前,該國有單獨或集體自衛的自然權利。會員國行使此權利所採取的一切措施,必須立即報告給安全理事會,且不得影響安理會採取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行動的權責。」

理論上,這條條款的門檻很高:必須是受到「武力攻擊」,而且只是暫時性的行動,如果聯合國安理會有衝突的決議,也要遵守後者。根據這些定義,美國這次空襲委內瑞拉、擒獲總統馬杜羅,自然難以符合51條,單是「武力攻擊」就沒有受到。

然而與此同時,甚麼是「武力攻擊」(armed attack),卻又不可能有絕對劃一的定義。例如如果一個國家已經對另一個國家形式上或實質上「宣戰」,就算未正式使用武力攻擊,另一方行使自衛權,就比較容易合理化。這正是此刻美國的主要立論所在,我們不妨思考一下以下邏輯。

例如在純粹國際法、而不是民族主義角度,大清帝國慈禧太后對所有有邦交的國家宣戰,八國聯軍才有當時國際法的合法干預基礎。1989年12月,美國老布殊政府攻入巴拿馬、活捉總統諾列加,其中一個法理依據就是在出兵前幾日,巴拿馬諾列加政府控制的國會已經宣佈和美國進入「戰爭狀態」(a state of war),所以美國以「自衛」為名出兵,起碼在國內就得到認同。

當然,這次委內瑞拉連宣戰也沒有,也沒有主動武力攻擊美國。特朗普的理據是馬杜羅政權已經通過輸出毒品、輸出難民等方式,嚴重違反美國國家安全,而針對「毒品恐怖主義」,從來是一場用毒品來「武裝」的非傳統、不對稱戰爭。

老布殊出兵巴拿馬,用的是國際法自衛權的「延伸演繹」;他的兒子喬治布殊總統2003年出兵伊拉克,除了用海灣戰爭期間的陳年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合理化(上面提及的678號,加上2002年通過的第1441號警告伊拉克面臨「嚴重後果」那一條),也有「先發制人」(pre-emptive)一說,認為伊拉克的「大殺傷武器」(後來證明已經不存在),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所以「先發制人」,也是自衛權的一種。

特朗普針對委內瑞拉的行動,基本上承繼了上述邏輯。

在美國國內法律,1973年國會通過的《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Resolution)限制了總統宣戰的權力;就算要用軍事方式處理,也要48小時內向國會匯報、爭取授權,否則就要在60日內撤軍。但與此同時,美國憲法又賦予了三軍總司令(也就是總統)決定自衛還擊的權力。特朗普的作風自然不會嘗試先找國會授權,行動也是斬首性的 one-off、不會拖泥帶水讓國會介入,不過邏輯上依然是在行使「自衛權」。所以上述說法,起碼有一套國內外可以自圓其說的理據。

是否牽強?當然是的。但國際法的本質,其實就是各說各話,起碼需要有一套說法,這始終是現代國際關係所必須。

好了,說了本科版本、碩士版本的答案,如果這是一個博士論文的題目,又可以怎樣閱讀這次美國的委內瑞拉行動和國際法的關係?明天再談。

(待續)

【國際關係深度評 🇺🇸🇻🇪】 美國的委內瑞拉軍事行動,有沒有不違反國際法的可能?(二)「自衛論」的思考

Comments

Resource wise, theoretically, Greenland makes more sense indeed 😅

堅離地書院 College

最正路係格陵蘭需要先解殖,進行公投時,與美國合併為一選項 如果有違民意,需要丹麥政府同意類似 BIOT 方案,甚或關塔那摩方案,「永久租借」與美國 有機會再談談 🙏

堅離地書院 College

道德層面係中學level啦😅 政治同現實主義面前,道德不值一提

James Green

The US showed the Russians what a special military operation should look like. Just shows that you can become good at something with plenty of practice. However they have yet to perfect the craft of transforming their targets into stable regimes friendly to US interests. From a resource play point of view, Venezuela at least makes a bit more sense than taping minerals from Ukraine or Greenland, even though it is asking private companies to behave lik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put up a lot of capital in something that doesn’t look like will breakeven anytime soon, contracts may not be honoured and security not assured. Sometimes it is useful to stick to rules and norms, even if we know they are half broken. Having drivers stick to one lane is more important than arguing whether they should drive on the left or the right. People abide by rules and norms not totally because someone is going to give them a ticket otherwise, but because it is in their interest. Constitutional constraints are thinner when it comes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f foreign adventures provide helpful distractions at home, then this probably is not the end.

lyk

我估:博土論文版本:從道德層面有冇合理出兵理由?

Edwin Lee

最近兩篇以本科及碩士班拆解對於並非修讀國際關係嘅我加深咗認識, 期待明天博士論文版本! 除咗餘溫尙熱嘅委內瑞拉事件, 可以探討下以現有國際法框架下, 有「合法地」容許美國強行奪取格陵蘭的可能性嗎?

P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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