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尺地球】中英雙方如何各自表述《中英聯合聲明》——並回應網友P(上)
Added 2020-06-22 00:46:00 +0000 UTC
自從長大了,已經多年沒有參與年輕時的筆戰,直到日前看到《立場新聞》一位著名「P」的網友,回應月前筆者在社交媒體發表關於《中英聯合聲明》的文章、YouTube,寫得十分認真有心,令人感到多年沒有的欣慰。假如三十多年前的香港領袖有今天一代人的視野,香港會否淪落到這局面?
這位網友引述不少國際法論點,主要回應筆者三點:
(1)前文認為《中英聯合聲明》是一個「Declaration」,失去了不少「Treaty」可賦予的保障,而P君認為雖然只是「Declaration」,但不代表約束力比「Treaty」低。
(2)前文認為中方對《中英聯合聲明》在1997年後的具體執行缺乏第三方保障,只能靠自我約束去實踐,P君認為因為(1),中方也認同聲明在國際層面有一定約束力。
(3)前文認為香港的「一國兩制」缺乏國際監督,不像奧蘭群島自治的案例,P君則強調香港本來屬於聯合國非自治領土列表之中,因此「如果英國放棄管理香港,香港將根據國際託管制度接受其他國家托管」。
字裏行間,感覺到這位朋友很希望用自己的知識,為香港人做一些實事,背後情感,令人動容。我們何嘗不是?然而國際關係和國際法,畢竟有其宏觀框架,我們始終要坦然面對一些事實,再一起想辦法。
《中英聯合聲明》包含各說各話的部份
這位網友和前文說的,其實沒有太大衝突,只是集中引導了思考某一個方向而已。先說第一點,參考國際法字典,「Declaration」在國際關係,通常指一份單方面或雙方面的「聲明」,內容「可大可小」,很多時候來自國家宣示立場,所以不一定具有binding effect;即使是雙邊簽訂承認其約束力,因應其內容陳列的方式,就具體事情的法定保障,往往不同Treaty。這方面的文獻,可參考呈交予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的文件:Guiding Principles applicable to unilateral declarations of States capable of creating legal obligations, with commentaries thereto (2006)。 這自然不代表筆者認為《中英聯合聲明》沒有約束力,但我們必須理解,由於《中英聯合聲明》是一份「Declaration」,內裏包含了中英各說各話的部份奇怪表述,在這些部份,就導致目前出現的各說各話,結果雙方對何謂約束力就莫衷一是。
《中英聯合聲明》前後有8點,其中第4-8點,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聯合王國政府聲明/同意」,也就是雙方都沒有分歧的。但提綱挈領的第1、2點,就是各說各話:
l 第一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收回香港地區(包括香港島、九龍和“新界”,以下稱香港)是全中國人民的共同願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l 第二點:「聯合王國政府聲明:聯合王國政府於1997年7月1日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換句話說,在中方角度,自然和英方觀點相反:根據中國一貫不承認「不平等條約」的立場,香港的主權「自古以來」都屬於中國,只是因為某種沒有說明的原因,而暫時沒有行使(即所謂「suspended sovereignty」),並決定在1997年7月1日「恢復行使」,當中沒有承認英國對香港的主權有任何法定角色。到了後面,第四點也只是說「聯合王國政府負責香港的行政管理」,假如看中方自己演繹的前文後理,就是中國一直擁有主權、只是暫時找英國人幫忙做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到了1997年7月1日,就不用了。看英國聲明的第2點,也沒有提及《南京條約》、《北京條約》等,但也模糊說「交還」,大概這已是中國能接受的極限。如此操作,就是為了避免中國承認英國的「香港前宗主國」地位,與及避免引起歷史索償、事後監督一類問題,這可是中方精心部署的。
回應P君的第二個關於約束力的問題,《中英聯合聲明》對我們今天最關鍵的重點,屬於第三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聲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如下」……也就是成立特區、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等方針。唯獨這一點,卻不是中英雙方公同聲明,而是中方單方面發言,因為中國要強調,這些都是中國內政,否則用字就會和第4-8點一樣,都是兩國聲明了。中國自然不可能說《中英聯合聲明》沒有約束力,但卻強調1997年後,英國在香港「沒有主權、沒有治權、沒有監督權」,就是這邏輯。在中國眼中,「五十年不變」是一個循序漸進(退)過程,「高度自治」只是權宜之計,自然不會接受這個過程需要接受英國監督。
「五十年不變」:誰來定義?誰來確保?誰來監督?
談及這問題,這裏涉及《中英聯合聲明》的「複合性質」:這份「Declaration」,涵蓋了兩大非常不同的內容,在古今中外,很難找到另一個例子(除了《中葡聯合聲明》)。《聲明》第一個目的,就是處理香港在1997年7月1日的主權移交,這和大多數同類協議大同小異,例如美國把巴拿馬運河區交還巴拿馬、把琉球交還日本等。但《聲明》同時有第二項內容,就是說香港在1997年7月1日後的50年,以哪一種方式被中國管治。這可是一個橫跨50年時空的承諾,卻沒有任何確保機制。正常邏輯是,假如中英雙方都同意1997年7月1日後,香港必須要那種方式管治,有所偏離即是違約,理應需要一個雙方都認同是否合乎聲明大方針的機制,否則只會各說各話,而現在正是如此:中方強調英國沒有角色,無論是演繹、仲裁、執行,都沒有。
相反在奧蘭群島,芬蘭政府是否落實其高度自治,由於芬蘭政府本身就是利益攸關方,自說自話說「已經充分履行」,自然是沒有公信力的。所以奧蘭的自治,就是由有份簽約的各國、和主理奧蘭問題的國際聯盟(及後來的聯合國)負責把關。由於《中英聯合聲明》沒有這樣的機制,而中國又把香港未來管治方針那個第3點排除英國在外,再加上使用的字眼,一律是方便搬龍門的中式法律詞彙(例如「依法」),無論香港怎樣變型、走樣,中方自然單方面永遠得出「聯合聲明有效落實」的官方結論。
至於聯合國的角色,如前述,在《中英聯合聲明》純粹是被備案(不像國聯在奧蘭群島的角色);而香港在1972年被剔除那份非自治領土名單,除了是按剛加入聯合國的中國要求,也是英國同意、聯合國也沒有反對的。而聯合國卻曾經反對了其他這類剔除行為,例如葡萄牙早年說它的殖民地都成為「海外省」,屬於「本土」一部分,應該delist,就不被聯合國信服。然而,這一點依然是重要的,因為埋下了伏筆,這涉及複雜的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細節。以上提及的操作,在中方眼中,自然有其倫理,但在西方眼中,則有完全不同的研判,無論哪方立場的朋友,都應該詳細思考雙方理據。關於西方的可能回應,下回再述。
明報筆陣,2020年6月22日
Comments
I think the starting point to determine whether the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SBJD") has legal force as "treaty"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should be the Vienna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reaties ("VCLT"). According to Art 2 of the VCLT, "treaty" means "an international agreement concluded between States in written form and governed by international law ... whatever its particular designation." Prof. Gregory Gordan of CUHK made some interesting points as to why SBJD should be considered a treaty here at p.20: https://www.legal-tools.org/doc/03adfa/pdf/
George Ho
2020-06-29 17:32:42 +0000 UTC各國嘅關係由多邊主義趨向變成雙邊甚至單邊主義嘅情況下,好似聯合國咁嘅國際組織嘅角色同影響力會唔會有一日會消失呢?係冇咗國際組織嘅協調下,各國會否各自重新endorse政權嘅合法性呢?中華民國會唔會有一日回復繼承國回復正統呢?屆時香港嘅命運會唔會改寫呢? 純粹忽發奇想
KY
2020-06-24 16:28:19 +0000 UTCPRC superseded ROC as China's "sole representative" at UN and most countries endorsed that line
Simon Shen
2020-06-24 08:13:23 +0000 UTC其實南京條約的真身仍在中華民國手上,而中華民國亦未曾覆亡,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而可以「繼承」香港的擁有權?
John W
2020-06-24 06:18:02 +0000 UTC這也是「法治」和「依法治國」之別
Simon Shen
2020-06-23 13:26:46 +0000 UTC中華民國是大清帝國繼承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中華民國成為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就像俄羅斯聯邦是蘇聯繼承國,蘇聯是俄羅斯帝國繼承國。
Simon Shen
2020-06-23 03:02:07 +0000 UTC想請教下,簽南京條約嘅應該係清帝國同英國,喺清帝國覆亡之後,條約可唔可以被視為失效?嚴格嚟講,無論中華民國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係另一個政權,點解佢哋有權claim香港應該交還畀佢哋任何一方?當然,香港係中國一部份係既定事實,但係都想理解「回歸」法理上嘅理據。
Jack Hsu
2020-06-22 23:52:00 +0000 UTC香港人,西方人講邏輯,條約,尊重人權自由都係共產黨不會注重的。佢哋的手段把所有現況都用佢哋最有利的位置去解讀,所以隨時搬龍門,條款由我改。基本上大家都沒有一個平台去爭論。對付共產黨最好方法,我比你強壓下去,以其人之道,但香港人西方人又因為我們一向受教育做不到你賴皮我比你更賴皮。我覺得令全世界看清楚這個黨統治下是一個什麼樣國家,再出個比你更賴皮Trump, 希望黨內矛盾生自己人打自己人。
S Ald
2020-06-22 22:32:55 +0000 UTC受教了🙇♂️
Aato
2020-06-22 20:15:47 +0000 UTC1. Declaration 係雙方簽訂有約束力,但並無 Treaty 賦予的起承轉合,亦有左各自表述空間,去到國際法庭,一定各說各話 2. 聯合國並非參與方,一定要英國主動提出,或由聯合國大會通過resolution 3. 理論上英國也可以說中方違約、南京條約依然有效,假如今日係1899年出兵都得 呢啲下一篇會詳細講
Simon Shen
2020-06-22 20:09:34 +0000 UTC咁我又想請教下,假定p君指出中英聯合聲明等同Treaty係成立,但中國賴皮唔同意,咁又可以點呢?聯合國成員國或其他常任理事國有義務確保聲明被執行? 如果話treaty用啱字眼就等同要履行,但中國對南京條約又堅拒承認,話呢個叫不平等條約,咁睇黎係邊個夠賴皮就講晒?
Aato
2020-06-22 19:08:35 +0000 UTC現在是先講國際法,不是講軍力,
LAU Man Yam
2020-06-22 18:49:02 +0000 UTC可惜.....謝謝回覆。
LAU Man Yam
2020-06-22 18:47:34 +0000 UTC即係宋慶齡提議過嗰個交英國託管聲明,但仲要中英談判初期已出。不過中國入咗 UNSC perm,再加上鄧小平話佢會出兵,英國又點會為香港同你搏命?之後點守?
Steelhead
2020-06-22 18:26:43 +0000 UTC理論上,兩岸政權都分別自認為是「一中」代表,中華民國政府當年應該考慮過,只是力有不隸,不過如果曾正式發言,卻足以成為國際法理據。只是沒有。
Simon Shen
2020-06-22 17:27:49 +0000 UTCone-stop solution is difficult, but somewhere in between could be foreseeable
Simon Shen
2020-06-22 17:25:57 +0000 UTC都係嗰句,幫香港人、幫香港、利用香港幫自己、利用香港人幫自己,係四個唔同概念 😂
Simon Shen
2020-06-22 17:25:18 +0000 UTC理論上唔係,等下篇 🙏
Simon Shen
2020-06-22 17:24:27 +0000 UTC當時香港人確實沒有任何角色,非常悲哀
Simon Shen
2020-06-22 17:24:15 +0000 UTC中共並非《南京條約》的締約國,未必一定是「收回」香港的必然政權,可以用這個理由要求將香港轉交中華民國台灣嗎?
LAU Man Yam
2020-06-22 14:33:04 +0000 UTC所以我認為作為學術去理解,當歷史咁睇係無問題,當警惕將來都無問題。但如果從現在去研究仲有無任何約束力,答案係唔好有任何期望。即使有,都唔好期望中國會承認。而凝聚各國係各種議題上給予中國壓力,咁就要睇實際情況,例如美國大選,反中係其中一個核心凝聚力既議題。 但如果期望各國為左崇高既民主解放而無條件幫香港,唔現實。咁即係香港需要有代價付出先可以令人動心去幫助。咁就要諗,香港有咩可以拎黎交換?純粹吸走人才咪仲容易過要幫地理上既香港?所以香港本地有咩條件足夠吸引外國係無主權衝突,無戰爭情況下主動而強硬地介入?
Aato
2020-06-22 11:27:34 +0000 UTC「國際線係幻想」,不敢苟同。就算係攪革命,推翻政權香港獨立,都不可能離開國際政經、大國博弈。如果好似我咁唔想攪暴力革命嘅人來講,就更加不能忽略國際線。了解中英聯合聲明,可以係知道佢幾咁廢唔好有期望,這我理解,但也是國際線的入門吧。連香港點樣去到咁地步都不了解,點樣走出困境呢?
Izumi
2020-06-22 10:57:11 +0000 UTCIn short, Hong Kong was, and always has been, a pawn used by different masters for exploitation. As it was a “declaration”, binding or otherwise, it meant both sides could manipulate or interpret specific terms for their respective advantage, which was perhaps why they were deliberately written vaguely. There wasn’t any explicit commitment to honour the wordings anyway. In summary, the west failed to recognise China’s ambitions, and it was a dogma of superiority held by the west that led to the mess we are in today. People shouldn’t hold out great hope of being “saved” by the UK because it still has to manage its domestic fallout. We can only save ourselves, as cruel as it sounds.
Jon T
2020-06-22 05:26:23 +0000 UTC都幾贊同,說到底國際關係就是國際間既利益關係。當年英國已經沒有實力要同中共妥協,要香港“民主”回歸,更何況今天? 看看hsbc 都要去替中國遊說英國政府,華為話係英國整個晶片廠,之後又應該會跪低了。中共可以provide 到西方世界要既利益,又會有誰理會香港? 最終,香港可能變成好似西藏新疆既久唔久拎出黎講兩句既議題而又冇實質野做到,然後大家繼續係度揾錢。
思前想後
2020-06-22 05:19:19 +0000 UTC呢件事用併購公司角度解釋其實都好易理解,中英聯合聲明充其量叫備忘錄(mou) ,想吹幾大都得。最簡單理解係併購合約擬定前既準備討論內容。 但唔係每次簽完備忘錄都能走到合約,可能中間雙方有無法一致既地方,討論就告終。 對於著重普通法精神既英國黎講,咁既行為同去外地工作識左個本地情人滾大左人地個肚就衣錦還鄉係無分別。 其他英國殖民地交還前英國就給予該地人民英國身份,香港人就只有精英幾千人有呢個榮幸。 說穿了同今日勇武派指控和理非當佢地condom有異曲同工之妙。今日英國搵個大臣寫封信比首相,香港人就各種幻想,其實bno有英籍呢件事,本身應該係理所當然,係英國欠左香港人既。 今時今日英國扮晒負責任咁,負心漢講既野就唔好太多幻想啦,靠英國美國不如靠自己。唔通真係相信120國聯軍向中國就武漢肺炎一事索償會有可能咩。國際線本身就係一種幻想,唔會有無緣無故既愛,只有利益先係出路。利益係邊?咪就係本地精英囉,幾時到社會底層? 望下台灣既援港專案:提供港人來臺就學、就業、投資創業、移民定居,以及跨國企業、國際法人團體來臺等專案諮詢與協處服務。 根本就唔係接收難民,唔係果班棄保潛逃既人會被收容,而係講列明要人才。 結論係,今時今日仲討論中英聯合聲明根本無討論空間。中國想認就認,想部份承認就部份承認。想話佢係歷史文件都得,反正無binding power。 今日再討論呢個聲明學術上無問題。現實中就好似街邊見到個女仔抱住個仔想拉住個負心漢求佢唔好走一樣咁可笑。
Aato
2020-06-22 04:39:35 +0000 UTC咁係咪代表中國政府真係可以做乜都得?
牛 肥
2020-06-22 01:31:56 +0000 UTC每次討論到中英聯合聲明都會感覺到香港/香港人都是徹徹底底的被忽視、被販賣
KY
2020-06-22 01:07:34 +00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