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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咫尺地球】《中英聯合聲明》與國際常設仲裁法院


國際常設仲裁法院:中方眼中南海仲裁的「A貨國際法庭」

剩下來還有一個方案,就是訴諸國際常設仲裁法院(Permanent Court of Arbitration,PCA)。這是聯合國框架外、可以接受實質上單方面提控(技術上由某條約延伸,或第三方向PCA提出國際法諮詢意見)、但無約束力的法院,也就是年前根據UNCLOS審判南海主權問題、判決菲律賓勝訴、令中國暴跳如雷稱之為「A貨法院」的那個PCA。根據南海案例,由於UNCLOS把仲裁納入解決爭議的方式,菲律賓就以此入手,但中國也不會派員到PCA作供,自然也不理會任何裁決。假如唐偉康認為對一個從來不怕尷尬的國家,會害怕「大大尷尬」,未免不符身份的天真。

但這方向推演下去,蝴蝶效應下,卻可能另有乾坤。由於美國不是《中英聯合聲明》簽約方,卻具有領導全球的實力、和是否承認香港繼續享有特殊地位的實質影響力,目前在制裁這方面施壓,似是特朗普自我賦予的分工。英國、歐盟諸國則一直不贊同制裁中國(或香港特殊地位),一來六四後的制裁全盤失敗、針對俄羅斯的制裁也不見得成功,二來自身利益更多依靠中國市場,加上對單邊主義的特朗普恨之入骨、不希望成為其附庸,都令其被中國視為「可爭取對象」。然而,這不代表他們在香港沒有角色:恰恰相反,訴諸國際法律,正成為英國、歐盟對香港問題發言的皇牌。

目前英國的自我定位,正是針對《中英聯合聲明》的話語權推展,BNO改例也好、強調「道義責任」也好,都暗示只要再走一步,就是提控中方違約,技術上就是控告「中國在香港現在的管治方式違法了《中英聯合聲明》」。本來英國外相藍韜文已明言,要是香港自行內部立法23條,屬「可接受」;只是北京直接插入國安法,實在「斷正」,不可能不直接衝擊香港整個普通法制度和信任,令英國就算沒有意欲真做,也騎虎難下。

至於歐盟雖然一貫保守,但也刻意就中方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這角度發聲。歐洲議會雖然實權有限,也剛通過一份無約束力決議,主張安理會的內歐盟成員國以Arria Meeting的方式討論香港問題,通過國際法庭(ICJ)判決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並呼籲聯合國委任特使監察香港情況。一來國際法從來是歐盟的強項,二來英國雖然正式脫歐、但此刻依然處於「脫歐過渡期」,歐盟勉強依然可以說有一定角色。然而歐洲議會並無實質權力,所提出的措施均要歐盟或其成員國代勞,而要打動歐盟成員國及歐洲執委會加入這淌渾水,卻是至今「國際法」沒有真正觸及的核心部分。

重點是,假如ICJ或PCA判決中國真的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又如何?

第一,由於這份「Declaration」沒有前文後理、前因後果、各說各話,假如判斷沒有了這份聲明的有效存在,邏輯是,也只能繼續各說各話,並沒有一個有共識的「還原」狀態:中國會繼續堅持香港反正自古以來是中國不可分割一部份,自然要繼續管治下去;假如這發生在150年前,英國甚至可以開戰回應,但現在今非昔比,頂多會要求形式上的索償。當然,中國不會理會,只會「予以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然而,英國、歐盟、美國真正感興趣的後續,正是一旦中國被判違約,英國提出索償,除了令其國際公信力大降,也製造了信譽危機;假如各國要單方面檢討和中國簽訂的其他合約,這不失為一個切入點。

第二,PCA不同ICJ,也接受團體、私人解決爭議的提請。例如有學者去年曾提議港人眾籌,到PCA「制裁警暴」,雖然坦白說,太缺乏實質意義。但假如有中英之外的第三方就某條文要求PCA裁定《中英聯合聲明》有否被違反,而PCA判決中國確實違反了《中英聯合聲明》,即使英國官方不希望過份挑釁中國,那時部份英國上下議院議員、或一些香港團體私人提吿,其他和中國在港管治模式有關事宜,或足以逐一質疑香港不同制度的剩餘公信力。

第三,PCA的判決雖然沒有約束力,卻可以因應判決,對國際法的內容提出建議,之後往往成為國際習慣法的重要參考。例如在南海爭議,PCA的判決就對甚麼才是「島」、甚麼是「礁」一類定義,提出了清晰建議,說海峽兩岸一直稱呼的「太平島」其實是「礁」,就令人記憶猶新。根據同一邏輯,PCA也可以在判決《中英聯合聲明》失效後,就如何「補救」提出建議。到了那一步,就會是國際法戰場的完美風暴。北京對英國提出BNO平權十分緊張,其實也是測試風向,間接警告英國不要走到ICJ或PCA這一步。

以上學術討論,純粹就國際慣例作出探討,假如這類離地討論也違反港版《國安法》,卻是「外國勢力」確定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的鐵證矣。

明報筆陣,2020年6月29日

Comments

剛剛同步(國安法)(光明頂),我選擇咗聽,嗯⋯⋯等我睇完中/英條文先!因為文字遊戲係極度高品質,極度高遠見遊戲😎

華恩 張

如果這我們假設中共是一個只對權力或武力屈服既國家。可預見即使國際法戰場上即使中共輸了,由於沒有權力或武力能令其執行裁決。最後只會依然是各說各話。 又由於權力控制對中共來說是生死存亡之事,可預見中共不會理會經濟上的後果,寧願大陸人食樹皮都不會妥協。 那可否推論即使國際法上輸了,對事情仍是沒有改變? 我心中覺得,除非歐美有藉口,及有意願開戰,否則不會改變任何事情。 或者咁,卑鄙啲,歐美係本國扣押中共權貴子女,或者有用。但尊重公民權利既社會下唔會發生呢件事。 咁其實係咪除打仗外,無方法改變中共。而只有香港人本身be water去避開中共?

Chan Wai Lun

🥱⋯⋯仲未有條文!

華恩 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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