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國安法憑甚麼到德國通緝黃台仰?
Added 2020-08-07 10:55:01 +0000 UTC
港區國安法高調通緝六名海外港人,細看對每一人的理據,都不容易自圓其說。除了我們談及的美籍港人Samuel Chu,現流亡德國的黃台仰案例,也可圈可點。
根據港區國安法,理論上,罪行是沒有追溯期的。極其量是某人犯了新罪,其過往經歷會被一併考慮為定罪的supporting evidence。
黃台仰於2017年從香港失蹤,已經被法院通緝,2018年獲德國政治庇護。2020年7月1日國安法生效後,他起碼在公開場合、社交媒體,完全沒有任何觸犯國安法的言行。他的私人帳號Banner依然有「香港獨立」字樣、他的一些舊照也有「香港獨立」邊框,但清楚可見,那都是多年前的舊事,連容貌也稚氣得多。假如國安法追溯到所有「法律通過後仍可在互聯網看見的舊post,因為通過後依然可見」,恐怕香港數以百萬計的人立刻犯法。
7月1日後,黃台仰一項有份參與的行動,就是作為一個名叫「避風鐸」的新組織的聯合發起人,宗旨是幫助港人因政治原因流亡海外的落地/適應安排。假如說這組織是一個違反國安法的組織,又很難解釋為甚麼四名發起人當中,梁繼平、林榮基都沒有被通緝。除非說他流亡海外,7月1日未回港歸案,就是一個違反國安法的行為;然而他本身已經有案被通緝,和國安法根本無關。
更戲劇性的是,黃台仰早於2019年5月接受訪問時,就公開說改變了立場,不再支持香港獨立,只為香港人權發聲,而後者理應完全沒有違反國安法。他改變立場,並非為了參選,比起為參選而改變立場的候選人,起碼更convincing。一年前,正值6.9/6.12前夕,他也沒有改變立場來遷就政權的誘因。其他被通緝的流亡港人,有的堅持「香港獨立」理念,甚至可能大張旗鼓搞組織,但黃台仰恰好相反。假如他真的表裡如一,改變了立場,而依然被新法通緝,這在任何層面,都說不過去。
除非香港警察能提出證據,證明黃台仰在2020年7月1日後,做了一些不為公眾所知的違反國安法行動,否則這個全球通緝令,無論怎樣解釋,邏輯上,都是秋後算賬的,說明數以百萬計的本地「一大撮」香港人,隨時都可以被控「違反國安法」。
警方既然高調通緝,目的自然是傳訊,反而拒絕評論「個別案件」,實在奇怪。究竟他在7月1日之後,怎樣「分裂國家」?證據如何?邏輯如何?牽連如何?追溯如何?
誰能解答?
Comments
教授經常說要繼續用平時的方式生活就正正體現於缺乏邏輯的社會裡繼續用邏輯生活,繼續用邏輯追問每日怪事。這心態實屬難能可嘉。
Mr ABC
2020-08-07 14:48:52 +0000 UTC製造敵人,轉移國內人民對經濟崩潰的關注
Max Cheung
2020-08-07 14:27:47 +0000 UTC其實我認為更加值得分析的是到底為何要通緝這幾個人,而不是其他人?現在逼得各國紛紛變態,取消與香港的引渡,那究竟這一著棋有什麼意義?
Calvin Tong
2020-08-07 13:57:55 +0000 UTC教授仲要學識乜叫中國邏輯,證明你仲未掌握到習近平外交思想!快啲去習近平外交思想研究中心學習,對習近平外交思想進行原本性、理論性、實踐性、傳播性、政策性和專題性研究,發揮習近平外交思想對外交實踐的指導作用,服務新時代中國特色大國外交理論建設、體制機制建設和能力建設,為開創新時代中國特色外交作出積極貢獻。
Alvin Jim
2020-08-07 13:42:08 +0000 UTC而家港共政府做嘢邊駛要理由
2020-08-07 12:36:50 +0000 UTC有人想整個雪櫃嚇鸚鵡而已,才不會動腦想邏輯這麽麻煩啦!反正成件事根本就是無法無天無邏輯,只有誰大誰悪誰正確!
MW
2020-08-07 11:42:03 +0000 UTC呢個時代 香港🇭🇰同大陸 一樣 再也不能用邏輯 法律原則 討論事情! 現在是三權合作 全面權治權 的體現 告唔告得入 不是重點 重點在 是製造 寒蟬效應或製造一些新聞 作掩飾一些事情! 因為明知是不會拉到或告到 是司法 協作 行政或政治的例証
Chi Sang Wong
2020-08-07 11:28:51 +0000 UTC明知係拉唔到先會出 旨在給予壓力
Peeko Chan
2020-08-07 11:25:27 +0000 UTC莫須有
Waldo Rehberg
2020-08-07 11:15:02 +0000 UTC沒發覺港共在中共正式發佈與英國等幾國停止引導才發通輯令嗎?
Thomas Leung
2020-08-07 11:11:53 +00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