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時空🇭🇰】香港人出入境自由的「修訂草案」
Added 2021-02-12 02:45:55 +0000 UTC
臨立會正審議特區政府提出的最新修訂,表面上,是修訂《入境條例》,防止不持有有效護照或旅遊證件的人大規模進入香港申請庇護。
但在「新香港」,一切「依法」行事,而「法律」自然有咁broad得咁broad,魔鬼自然在細節。
須知《入境條例》也可以管轄出境,因為修例賦予入境處長以下權力:要任何交通工具提供乘客資料,並有權不讓交通工具運送任何乘客(即任何人)。一旦這權力established,香港人乘搭飛機離境,同樣可以被攔截,而毋須其他法律程序。
//第6A條,賦予保安局局長制定法規的權力:
(a) 就向處長提供該等規例指明的、關乎某運輸工 具、其乘客或其乘組人員的資料或數據,訂定 條文;及
(b) 賦權予處長,指示某運輸工具可或不可運載某 乘客或該運輸工具的某乘組人員。//
大律師公會的聲明,正顯示了上述憂慮。這是連大律師公會本身,也自身難保。
其實,根據「新香港」對法律的演繹,要是不讓任何人離境,總有方法。
以上修例,也許只是賦予政府更方便的理據,鋪墊更結構性的下一步:例如日後出入境,都需要某種形式的申請備案,再配合安心出行、信任評級,東柏林化基本上就大功告成。
Comments
Well simon... You called it first
D C
2021-02-14 03:14:50 +0000 UTC除了大律師公會發聲;民間...禁聲了。
Joan
2021-02-13 09:36:30 +0000 UTC搬龍門搬到去火星了,順中央意既,就一切無問題。
Chris Chan
2021-02-12 18:43:17 +0000 UTC應該係有外國護照都走唔到
Chris Chan
2021-02-12 18:42:15 +0000 UTC嘩~ 怎麼決定誰可以出入境, 誰不可以? 真是 !!! ...
Elaine Yip
2021-02-12 17:00:18 +0000 UTC立法會通過此等違反基本法嘅法律,係咪相關立法會議員理應被DQ?之前口口聲聲話捍衞基本法嘅人去咗邊?
Reggie
2021-02-12 15:39:00 +0000 UTC睇吓外國有幾大壓力,現在建議條例無話外國人括免,佢哋應該要岀聲。
Lau Kwok Tai
2021-02-12 10:33:59 +0000 UTC🥺
maggie
2021-02-12 10:06:36 +0000 UTC信用出行
Ming Lee
2021-02-12 09:52:20 +0000 UTC12人⋯⋯
Kam
2021-02-12 07:59:31 +0000 UTC有冇辦法抵制?
Joe
2021-02-12 04:31:24 +0000 UTC一直居於外國,算是比起很多想走而未走的人幸運。而自己可以無憂無慮回香港探親的一日卻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Alex
2021-02-12 02:56:08 +0000 UTC到時,最不想生活在這種環境下的人卻是最想離開的人,為了獲得好信用評級能夠出境離開,卻要順從政權的指示,真是諷刺和掙扎。
2021-02-12 02:51:01 +0000 UTC細思極恐,到時驚會有BNO都走唔到
Wong Terry
2021-02-12 02:50:08 +00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