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連同歐盟、五眼聯盟制裁新疆之際,中國也頻頻出招,被扣押超過2年的兩名加拿大人質,也忽然被提審。
事源2018年12月,加拿大在美國引渡要求下逮捕華為孟晚舟,然後在同一個月,加拿大外交官康明凱(Michael Kovrig)、商人史佩弗(Michael Spavor)先後在中國被捕。兩人的罪名,居然是「為境外刺探國家秘密和情報」和「為境外竊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總之,這類奇奇怪怪的國安罪行,已經成為新香港常態,大家很快就見怪不怪。
說來,我是認識康明凱的。不少朋友都是在身邊朋友出事後,才感到極權的距離是如此接近,但其實我認識的朋友陸續出事,早就在十年來發生。
康明凱曾經是加拿大駐香港的外交官,和香港各界都有聯繫,離開香港前再碰過面,當時他興致勃勃,說要到中國當智庫consultant,這是不少外交官的常見出路。那時候,西方和中國關係整體不俗,很多西方外交官任內刻意經營中國網絡,然後以中介人身份開顧問公司,也難怪中國認定西方人都是為了錢。
不過康明凱服務的公司不是搵錢的consultancy,也不是研究型智庫,而是NGO「國際危機組織」,主旨是conflict resolution、戰爭與和平。在北京眼中,也許說自己不涉及錢的更可疑,反正國安邏輯,非常人可測度。
康明凱案最恐怖之處,在於他其實並沒有離開加拿大外交部,只是secondment服務其他機構,依然享有外交豁免權。中方卻以「他以商務簽證入境」、「並非現役外交官」為由,無視外交慣例,對加拿大外交官照樣「依法」拘捕。諷刺的是,有資格說康明凱是現役的加拿大政府,早已說明是「現役」,中方卻可以照樣研判,反正戰狼是無需講道理、道理也只是大內宣適用的。
昨天審訊,26國外交官雲集法院聲援,卻不被准許旁聽。這樣的「陽光司法」,西方必須重新見識。除非中國和加拿大就孟晚舟案有默契,否則二人被判刑的機會很大。其實兩人已經無緣無故扣押了兩年多(似乎這也是中國特色,一如香港國安法),外媒報導二人不斷受逼供,中方自然否認,但誰更可信,心照不宣。
對貨真價實的加拿大外交官,也可以如此「依法」處理,何況對「首先是中國人」、不論持甚麼護照的香港人?
Martin Chan
2021-03-24 22:18:49 +0000 UTCFranco Ng
2021-03-24 05:46:21 +0000 UTCNeil Chu
2021-03-23 18:01:09 +0000 UTCEllie Ellie
2021-03-23 17:34:53 +0000 UTCChan K W
2021-03-23 16:49:06 +0000 UTCElaine Yip
2021-03-23 14:56:53 +0000 UTCSandra Ng
2021-03-23 14:23:15 +0000 UTCWL
2021-03-23 13:05:29 +0000 UTCFevrier
2021-03-23 11:34:09 +00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