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界前輩馮可立教授月前病逝,本月出殯。他是典型前國安法時代的「真香港」有心人,得到不同立場朋友的尊重,日後這類人物恐怕很難出現了。
我不屬於社工界,和立叔認識但交往不深,然而他曾經專門把他的獨子介紹給我認識,然後把他交給我們做intern。只能說,他們一家都是有心人。
根據今天的「新香港」法律,立叔恐怕要面對無期徒刑。他在1979年組織社工協助「艇戶」,租用旅遊巴士載他們到港督府門前請願,結果被惡法《公安條例》拘捕,罪成留案底,被社工界視為公民抗命先驅,然後香港才出現了社工總會。後來《公安條例》在香港的使用越來越克制,直到今天,才被一併「激活」,不過論荒謬程度,比起《港區國安法》,自然大大不如。
時至今日,一切光速倒退,倒退到1979年也不如。現在居然參加六四集會、點起燭光,也會監禁一年;大學教授在街頭舉起五一手勢,就會判監三個月;胡志偉作為和理非大黨領袖,甚麼也沒有做,不但未審先判被無限期還押,甚至連為父親送殯也被懲教處拒絕。立叔當年的行為,放在今天,怎有可能全身而退?
一位又一位不同界別的前輩離開,到了天國;一位又一位不同背景的同輩或後輩離開,到了海外。但肯定他們最珍視的,依然是那個我們心目中的真香港。
TSANG YU KIN
2021-05-11 07:54:03 +0000 UTCFranco Ng
2021-05-10 03:09:12 +0000 UTCRachel P
2021-05-09 22:53:11 +0000 UTC毛彩工
2021-05-09 15:10:44 +0000 UTCSf yip
2021-05-09 11:14:09 +00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