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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時空🇭🇰】南深圳「完善司法」又一里程碑:官派律師登場?


為了摧毀香港,「南深圳奎斯林們」有幾盡去幾盡,在「完善」「司法」「制度」這條戰線,也不斷有「愛國者」「提意見」,最新「意見」就是為了「杜絕黃色法律圈」,防止「黑暴」「濫用法律援助」、「浪費公帑」,建議不再讓被告選擇法援律師,同時列出更嚴格的法援律師接case上限,以免一些受歡迎的律師「老是常出現」。

這樣的建議,會有甚麼客觀效果?

一旦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沒有了選擇律師的自由,而比較有質素的法援律師(其實願意放在名單上的律師已經越來越少)又有更rigid上限,這就會很快和中國大陸的「陽光司法」看齊:被告確是會有律師來「協助」,但自己不能選擇,和律師也沒有互信,而且會懷疑律師的真正服務對象是政權,所以也不大接受律師的建議,到頭來,面對這些「官派律師」,有等於無,所謂的法律援助、司法制度,就變成純粹的「走程序」形式主義。

說到「官派律師」,這絕對是中國眾多引以為傲的「國情」之一。眾多敏感案件,官方都會派出律師「協助」被告,有時甚至是強迫被告解僱自己的律師,再越俎代庖的指派。但這些「律師」通常不大理會家屬(因為不是後者委託)、不大願意透明公開資訊(有時連出庭日期時間也當作機密)、也不大盡力辯護(反正知道結果),卻非常努力紀錄和被告的對話(不知呈送給誰),說是律師,還不如說是「便衣國安」更貼近事實。

國安法通過後,這些「優良」中國「依法」傳統已經出現在香港,12港人案的李宇軒被懷疑由「官派律師」代表,而他們在深圳的審訊,據說也是由「官派律師」「代表」上庭。假如日後的法援申請被規定不能選擇律師,然後,就算不敢說「就沒有然後」,大家也知道會是甚麼一回事。

Comments

咁曳!要快D懲罰他們。

Patrick Lam

仲有:指定證人,指定證據,指定株連,指定有罪,指定刑期,指定加監。

Patrick Lam

我聽到有黄店食肆仲會為蘋果日報員工提供半價甚至全免費食物!❤️ 真係好感動!

Wendy Lam

我哥哥喺香港都買到呀!!😍

Wendy Lam

指定入獄

nomadichker

指定條例、指定差佬、指定法官、指定律師。仲有乜嘢要指定?

Patrick Lam

今天是禮物🎁。我買到蘋果。

Patrick Lam

😤任佢派律師,咪一陣就審完囉,實叫人認罪!

Wendy 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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