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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關係深度評🇬🇧🇷🇼】英國奇招「外判」非法入境者到盧旺達申請庇護:這會成為常態嗎?

為了阻嚇偷渡者和人蛇集團,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與東非國家盧旺達外長比魯塔(Vincent Biruta)簽署協議,規定透過乘坐小船、或躲在跨境貨車內等危險途徑偷渡進入英國,以尋求庇護的人士,將被「外判」送往盧旺達處理庇護申請,而英國政府亦會為此向盧旺達政府提供相應資助。這對香港人有何啟示?

根據英國內政部聲明,若果非法入境者在盧旺達的庇護申請獲批,便可獲得支援,並於當地「建立新的繁榮生活(build a new and prosperous life)。」盧旺達雖然從未成為英國殖民地,但在2009年成功申請加入英聯邦,一直希望加強和英語世界的聯繫。換句話說,就算批了,也只能在盧旺達生活,不可能定居英國,可謂釜底抽薪。

彭黛玲簽署協議後於Twitter發佈影片,指出該項「領先世界的移民合作協議」(world-leading migration partnership),可協助「摧毀人口走私販的經營模式」,並防止生命損失。「我們正在對庇護制度進行幾十年來首次的全面改革,而這個想法的核心是公平——獲得英國庇護制度的保障是基於需要,而不是基於向走私販支付報酬的能力。」她強調徹底改革庇護制度,可繼續支持透過安全、合法的途徑逃離迫害和暴政的人士,並同時阻止偷渡者非法進入英國。

根據《BBC》上周四報導,單在去年,由於法國「放軟手腳」,便有超過28,000人透過乘坐小船跨越英倫海峽,藉此非法入境英國尋求庇護。新計劃的許多具體細節其實仍未被披露,不過據《BBC》記者實地考察盧旺達用作安置庇護申請者的其中一個住宿點,發現該處應有足夠空間一次過容納約100人居住,估計每年可處理500名庇護申請者,而未知有多少類似住宿點在規劃中。

《inews》同日報導則有較多細節:歸類為非法移民的人,將先被評估是否適合「重新安置」至盧旺達;若果適合,已在英國被拘留的他們需等待盧旺達政府接受轉移,然後被包機送往。抵達盧旺達後,這批偷渡者將被帶往為他們而設的住處,繼而可提出庇護申請。他們亦有5日時間對「重新安置」的決定提出上訴。如果他們接受「重新安置」,便會獲得一個為期五年的計劃所支援,以便在盧旺達開展新生活;如果拒絕,可能會被遣返原籍國。

這項政策可適用於任何在英國的庇護申請被視為「不可接受」(inadmissible)之人士,包括女性、男性和家庭,但不適用於無人陪伴的兒童。報導引述英國政府數據,指出偷渡跨越英倫海峽的非法入境者當中,有超過70%都是單身男性。而這項未有設人數限制的新計劃,主要針對的目標就是這批單身的男性偷渡者。

至於在計劃成本方面,根據內政部聲明,英國基於協議條款,將注資1.2億英鎊,促進盧旺達的經濟發展(某程度上可視為英國向盧旺達支付的「外判」費用)。英國亦會向盧旺達額外提供資金,以支付因計劃而產生的開支,例如「外判」庇護所需的運作、住宿和融合費用,金額估計與在英國提供同樣服務所需的成本相若。

值得一提的是,《BBC》的報導曾引述盧旺達政府的說法,指出這批移民將根據盧旺達法律獲得充分保護,「(有權擁有)平等就業的機會,以及獲得醫療保健和社會照料的服務。」不過,盧旺達反對派人物Victoire Ingabire則向《Africanews》表示,當地政府接納移民的決定十分有問題,因盧旺達也是難民的來源國之一,「盧旺達一直被列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但同時亦是一個國民並不快樂的國家。」

英國的非政府組織亦對政府此舉甚為不滿,有超過160個當地團體發表聯署公開信,呼籲政府放棄這個計劃,「把尋求庇護的人送往盧旺達會造成巨大痛苦,且最脆弱的人將首當其衝。」它們認為,將尋求庇護的人士送往盧旺達是「殘忍和不道德」的行徑,並批評該個近年經濟急速發展的東非國家的人權記錄。

BNO「5+1」簽證計劃移民英國的香港人,自然屬於「安全和合法的途徑」,和上述計劃完全無關。至於到英國申請政治庇護的香港人,只要是合法入境,也不會被當作這此針對的疑似非法入境的假難民,而一般香港人無論拿特區護照、還是BNO,入境都能逗留6個月,不少申請庇護的人,中途都轉換了另一種簽證。然而假如未來移英港人包含了大量挑戰普世價值的藍絲,引來英國民情反彈,落閘隨時出現,不過那就是另一回事。

【國際關係深度評🇬🇧🇷🇼】英國奇招「外判」非法入境者到盧旺達申請庇護:這會成為常態嗎?

Comments

講左可以入籍就講咩都得啦😂 有咩用?

Kirishima

只公開叫“北愛獨立”口號只係政治主張,係唔會犯法,普世價值就係咁。 5+1後入籍就應該要錄影宣讀“結束一黨專政”、“光時”口號或“零八憲章”內容並需公開,咁藍絲入唔入籍就自己諗了,唔支持普世價值咪唔好入英籍囉。

Samson

救生艇就係救生艇,人哋俾你上船你仲遲遲唔出發,咁即係無緊急性兼你認同香港既管治係無問題,既然你都唔認同人生安全有問題,咁英國都無需要再無條件咁幫你。留返 d 移民空缺俾好似烏克蘭呢種更急需要既人民好過。

Chris Chan

我就覺得Bno visa 終有一日取消 中共係好無賴但短期內不見得會自毀。 同埋到左某個時候 Let’s say 5年後,其實仲留響香港嘅都適應左,其他人仲點去用理念分? 就等於香港人戴開口罩去到第度無人要你戴,但四野無人室外地方都會自動戴一樣。有好多野慣左就會不自知

Kirishima

不同意普世價值嘅新移民,應取消其移民資格(唔理佢地來至邊個國家,定居英國幾耐), 而非一刀切取消BNO5+1

Lap Chi So

高招!

Alvin

建議可更進一步,學習澳洲模式:你班偷渡人蛇成世都唔使旨意上到嚟我個島。拖返晒你d船出公海,見一隻拖一隻,睇你仲敢唔敢嚟👍 只要放膽抵得住左膠批評,一開始冇錯係會死十條八條,但就能產生阻嚇作用,根治問題。亦可以防止潛在船難。

R.V.

太聰明

Charles K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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