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台灣與遷台港人之間的互動,為不少朋友關心,而回顧在1960年代初,有大量中國難民逃到香港之際,《工商日報》1962年5月10日一則題為〈痛心看遺民,揮淚問台北〉的社論,則曾以台灣的蔣介石政府為控訴對象。
這篇社論首先對中國難民拖男帶女、歷盡艱辛到達香港表示充分同情,「其中有更多的人逃出生天,也有更多的人被押送回去;最不幸的是,還有更多的人半途橫死!」因此,該社論不主張港英政府禁止難民入境,而提出落實三項措施:「一、請由地方社會和各國的福利機構聯合設立一積極性的難民救濟基金組織;二、指導難民開發大嶼山及協助其向美洲移民墾荒;三、用政治庇護給予難民以求生的機會。」
這些提議,今天看來都不太實際 ,特別是「指導難民開發大嶼山」,心態無異主動在香港製造隔離式港中港,政治含義可大可小。至於「協助其向美洲移民墾荒」更是天馬行空,這類提議只屬於19世紀的愛爾蘭人,不像屬於20世紀的香港。
然而,這社論還有一項值得注意的提議:「除此之外,我們更曾促請現在台北的中國政府拿出辦法來!」如此理直氣壯,因為社論認為:「香港本身有世界最密的人口,絕大部分的中國居民都感到已被生活壓得透不過氣來 ,台北方面就更要起碼的向自己的難民想辦法」。這裏的關鍵字眼是「自己的難民」,反映社論認為台灣比其他政府更有道義責任,去准許中國難民入境:「(香港政府)只要依循一點外交手續,或弄清楚有關交通的技術事宜,便會令到難民們一帆風順」。
《工商日報》如此立論,大概基於台灣政府當年是聯合國安理會五大常任理事國之一,若中國難民問題是世界性問題,則台灣理應及早在1959年世界難民年展開之際,牽頭在聯合國提出,好使各國認識其嚴重性,而放寬移民限制。
文中特別提及,對國際政局有廣泛影響力的《紐約時報》和《生活》雜誌,都籲請「美國及其他友邦國在移民的寬度下,讓中國難民進入工作及從事開發」。對比之下,「難民形勢有着一種非中國政府所能獨力負責的歷史背景」 ,而台灣作為美國的盟邦、中國難民的客體,更應「做點事」,而不是讓美國本土輿論承擔這責任。社論至此既慨嘆台灣政府未有盡力,也對中國難民在香港的不幸遭遇感到悲痛,故有「遺民淚盡胡塵裏,夢想台灣十二年」之感 受。
資料來源:《工商日報》,原文刊於《信報財經新聞》2009年1月29日,經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