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香港這類亞洲港口,和歐洲的港口有何差異?將亞洲海洋系統與歐洲海洋系統進行類比的學者,例如 Francois Gipouloux,普遍認為歐洲海洋系統是圍繞兩個海洋生態圈構建的:一個是「地中海體系」,13世紀由威尼斯共和國、熱內亞共和國主導;另一個是「波羅的海和北海體系」,14世紀由「漢薩同盟」嚴密操控。[1]
儘管這兩個海事體系在地理位置和支配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它們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港口在軍用和及民事層面的相互交織。漢薩同盟是一個由自由帝國港口城市組成的經濟軍事聯盟,同盟的每個成員,都會派出自己的僱傭兵和海軍,來保護它在該地區的政治和商業利益。在港口建立自己的陸軍和海軍的最初動機,可能是出於對抗海盜、或來自內陸的襲擊,但港口城市強大的海軍和僱傭兵,卻逐漸成為漢薩同盟在14-15 世紀擴張時期不可或缺的外交資源;陳雲的《香港城邦論》,就曾提出漢薩同盟作為「大香港」港口比較的楷模。漢薩同盟在第二次丹麥-漢薩戰爭中的勝利,以及由此產生的《施特拉爾松德條約》 (Treaty of Stralsund ) ,使同盟壟斷了波羅的海地區的自由漁業貿易,這是海軍轉化其強大的統治力量到民事海上貿易的一個例子。因此,漢薩聯盟的每個港口城市既是海軍、僱傭兵駐守的海軍基地,同時也是一個民用港口市場,去交易產自不同內陸的商品。
威尼斯共和國在地中海地區的統治,亦有類似的港口體系。當時威尼斯共和國近乎獨霸亞得里亞海及大片地中海,根據學者 Lane 和 Harkavy 的說法,亞得里亞海以外的威尼斯港口體系在 13 世紀後也發展起來,沿著威尼斯人貿易建成兩條主要路線,即「羅馬尼亞」路線和「遠洋」路線。 正如 Peter Padfield 所述,威尼斯港口體系具備海軍基地和轉口港功能的結合,例如君士坦丁堡、阿克等殖民地擁有「相當數量的工商業基礎設施」,而在克里特島、羅馬尼亞等地,威尼斯人則獲得了穀物、油、酒、生絲、明礬、蠟等商品。[2]
海軍基地和商業港口在歐洲不可分割的性質,普遍為昔日亞洲港口所無,直到歐洲殖民勢力進入亞洲,才將港口根據歐洲慣例改造。那這傳統是怎樣形成的?
首先,在 Hugo Grotius 提出「航行自由」和「公海自由」學說誕生之前,軍事活動與民用活動是難以分辨的。例如商業襲擊和「國家資助」海盜襲擊敵人的商船等行為,在中世紀,其實被認為是「正常」、合法的行為。商業艦隊和海軍艦艇之間實際上沒有區別,因為每艘船艦都是旨在盛載貿易貨物,同時也有戰鬥用的大砲。因此,一個優良的民用港口,也會支援裝備精良的僱傭海軍,擁有用於造船和維修的造船廠和乾船塢,以及用於生產和安裝武器到民用艦隊上的軍火庫。
中世紀歐洲普遍使用槳帆船,也令軍用、民用港口的分野難以確立。正如吉爾馬丁(John Guilmartin)在他的著作《Gunpowder and Galleys》暗示,要在早期的地中海海上系統中實現馬漢提出的「全面掌控海洋」,乃不可能的任務,因為當時船隊的速度、所需人力及存儲空間,都限制了遠程權力的投射。吉爾馬丁認為,地中海地區的海上競爭,不過是「防禦港口等沿海堡壘與戰艦之間的象徵關係」而已。[3] 由於藍海遠征缺乏機動性、以及需要大量後勤和人力支援,使各國別無他選,只能在它們的海外殖民地駐紮前沿艦隊,以維持對特定海域和貿易區的控制。結果香港成為英屬港口期間,軍用、民用設施就同步建立起來了。
[1] Francois Gipouloux (2011).
[2] Lane 1973; Harkavy 2007:35-36; Peter Padfield 1979:4.
[3] Guilmartin 1974:96, 引自 Harkavy 20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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