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在不再享有港英時代承諾的「full autonomy」之後,是否能夠留在世界貿易組織?
早在《港區國安法》生效的兩年前,《華爾街日報》曾有一個天馬行空的討論:「WTO可以驅逐會員嗎?」有這樣的討論,因為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身邊的人一度放風,要正視中國違反入世時作出的承諾這事,提及很多嚴厲措施,到了終極一步,就是驅逐中國離開WTO。
雖然文章的主要目標是中國,但用同一標準檢視「新香港」未來的國際地位,似乎更合適。
翻查WTO章程,理論上,根本沒有「驅逐」一項,所以香港加入了,理論上就應該可以「永續」會籍。但《華爾街日報》引述曾擔任WTO爭議調解小組成員的美國喬治城大學希爾曼(Jennifer Hillman)教授,提出了「實質上驅逐」的可能性,卻對香港可能深有影響:
根據WTO章程第二十三條,如果一個成員被認為行為「使無效或損害」(nullifies or impairs)其他成員在WTO的利益,其他成員可以集體行動,逼違反機制者改變政策,或施以制裁,甚而修改WTO章程,明確禁止某會員的相關行為,令該會員在WTO的席位,不再受到WTO任何條文認可和保護,變相形同虛設。
當然,以上發生的可能性,放在中國身上,接近零。要建立這樣的全球反華聯盟,無論是誰,大概都不會做到,歐盟就多次表明拒絕制裁。
但希爾曼的說法,對香港的WTO獨立會員身份,卻有兩個啟示:
第一,美國如果要游說其他WTO成員、特別是歐盟和日本這類盟友,去加入圍堵中國,最有效的方法並非給予甚麼好處,而是要脅自己離開WTO、另起爐灶。那時候,其他國家被逼在兩大國間游走,對中國的壓力,起碼比目前大。事實上,WTO既管不了不斷違規的中國,自然更管不了美國,另起爐灶的誘惑從來到存在,就看博奕者是誰。
另一個啟示希爾曼沒有明確提及,但我們也可以根據邏輯自行推演:美國在WTO要嘗試趕走中國非常困難,但這樣對香港的獨立會籍,卻相對不太難,因為香港已經實質上和中國大陸沒有分別、也不存在經濟上的獨立性,並不難證明。要是美國以香港為「WTO戰線」突破口,無論中美角力結果如何,香港剩餘的特殊性,可能都會在過程中被煎皮拆骨。
▶️ 延伸視頻:「新香港」成為「邪惡軸心金融中心」再下一城:「新香港」如何淪為緬甸殘暴軍政府白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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