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參加了一個閉門網絡研討會,講者是幾位親以色列的國際法專家,題目針對近日南非向國際法庭控訴以色列的加沙戰爭「種族滅絕」,腔調自然是義憤填膺。法院日前作出了中期裁決,要求以色列「避免」種族滅絕情形出現,但沒有要求停止戰爭,以色列、巴勒斯坦(特別是哈瑪斯)、南非三方面,都宣傳為「勝利」,各取所需。
雖然這個判決不會對戰爭走向有任何影響,但也是戰事國際法的一個轉捩點,不少朋友對南非忽然成為「反以急先鋒」大惑不解,值得我們加以解讀。
我們曾經談過,國際法庭(ICJ)的判決因為具有強制性,所以唯有爭議雙方都同意訴諸國際法庭,否則審訊並不會開始。但這次南非是根據《防止及懲治危害種族罪公約》(俗稱《反種族滅絕公約》)提告,而南非、以色列都是公約簽署國,所以並非雙邊爭議。
理論上,簽約國只要「戴頭盔」,簽約時附加條件,就可以避免提告。例如中國、美國、新加坡等雖然是簽約國,但簽約時都列明「未經該國同意,不得追訴與該國有關之種族滅絕」,然而以色列、南非都是完全同意條約內容,於是就沒有迴旋空間。事實上,這條公約在二戰後出現時,直接導因就是納粹針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所以甚麼國家都可以不簽約、都可以戴頭盔,唯獨以色列道義上很困難。
南非這次提出控告以色列,指 「以色列在長達 75 年的種族隔離、對巴勒斯坦領土長達 56 年的占領、以及對加薩長達 16 年的封鎖」中違反國際法和反種族滅絕公約。為甚麼是南非?首先,在道德層面,也不是那麼難以解釋。
南非是1998年才加入這公約的,也就是在結束種族隔離政策、黑人當家作主之後,自此南非一直把終結種族隔離政策視為自己的光輝歷史,並以「反種族隔離」為自己的最大軟實力、話語權。所以在定義以色列在加沙是否涉及「種族隔離」、「種族滅絕」這議題上,南非認為自己有資格發言,並非第一日。
而且南非的非洲人國民大會在武裝鬥爭期間,一直與中東的武裝份子是同盟關係,雙方分別以南非白人種族隔離政權和以色列為對手,也都有左傾意識形態,冷戰時代都是相對親蘇聯陣營。說白點,那時候,雙方都被西方主流世界認定是「恐怖份子」。孟德拉和阿拉法特私交甚篤,在國際舞台互相支持,這種傳統關係,也繼承在現有政權之上。
在研討會的以色列國際法專家,自然不會認為這樣的控告有任何可能成功,認為以色列明顯是自衛還擊,而且已經盡一切努力降低平民傷亡等等。類似觀點,早前大師班的以色列學者已經詳細講述,不贅。他們認為南非忽然走得那麼前,只是因為南非已經逐漸偏離民主國家之列,近年和中國、俄羅斯這個「新軸心國」集團越來越靠攏,所以提告以色列,不過是「交心」的提名狀。
但是否那麼簡單?南非雖然是金磚國家之一,但經濟發展明顯未如其他金磚國家理想,在非洲內部的領袖地位也不穩固,很需要內部向心力。非盟剛獲邀加入成為G20正式成員,非洲國家在全世界的持分日漸增加,但南非本來才是唯一的G20非洲代表,現在這個地位一去不返,自然也勾起「準大國焦慮症」。
南非黑人政權一直避免像鄰國津巴布韋那樣,在經濟下行之後,只能靠打擊白人利益、煽動種族矛盾存續下去,但這類管治手法畢竟簡單直接。是否因此針對國內人數比白人更少的猶太人,也成了管治手段之一,我們不清楚,但趨勢並不健康。南非本來是猶太人的其中一個避風港,境內猶太人人數一度超過十萬,但在白人政權終結之後已經走了一半,現在南非控告以色列,難免令境內猶太人更精神繃緊。
說到底,將南非簡單歸入中俄集團是不正確的。正如我們半年前談及,俄烏戰爭、中國戰狼外交確實加速了新冷戰的出現,但這次新冷戰並非二元對立,而是三分天下:美國為首的西方陣營、中俄為首的「新軸心國」,都只能各自佔地球經濟的1/3。剩下的國家都處於中間地帶,都希望在兩個陣營之間遊走,印度、印尼、巴西、沙特、土耳其、南非等等,正是佼佼者。
事實上,俄羅斯、中國都避免官方過份批評以色列,因為俄中與以色列的關係也不壞,南非現政府這次走在最前線,正是不希望成為兩大陣營的附庸,而是要走出「獨立自主」外交,去拓展自己在國內、在非洲、在南南合作的領導地位,而且重點是幾乎 nothing to lose。
▶️ 以色列前司法高官 Rousso 教授親自講解:清除哈瑪斯之後,加沙地帶真的可以有效管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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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離地書院 College
2024-01-29 05:56:29 +0000 UTCKen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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