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在內憂外患之下再中 Covid,被勸退的聲音不絕於耳。這段期間,他唯一讓人感到有看頭的只有一項政綱:宣佈推動最高法院改革。如果他在兩年前大推,可能真的會成為一個改變現狀的全國議題,但現在明顯只是藥石無靈下的選舉操作,除了為時已晚,還可能連累這個議題被「攬炒」的。這個議題的下列重點確實非常重要,如果因為拜登而失去 momentum,實在太不值得。
拜登提出的改革方向主要有兩點:第一是設定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期限制,第二是嚴格執行大法官的品格調查,後者如果違規,也可以被開除。不過他並沒有透露進一步細節,而以前他每次被問到最高法院議題的時候,其實都是很保守地回應「毋需考慮」的。
美國三權分立的司法機關,本來一直被視為真正的超然,而且判決每每可以反映國民不同黨派觀點之餘,又可以促進進步。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採取終身制,本來的初心就是避免他們因為要擔心退休後的利益,而需要在判案時加入其他人情世故的考量。
然而這個制度要成功,必須大家遵守一定的君子遊戲規則。以往固然是誰當總統,就委任親自己一方的大法官,但近年這個君子協定卻開始被打破:例如共和黨議員曾經用盡方法,去拉倒奧巴馬任期最後階段的自由派大法官提名;而特朗普委任的保守派大法官又刻意找非常年輕的,去確保他們在未來幾十年都可以「半永續」下去。最高法院自從出現現在這個「6:3」(保守派:自由派)組合之後,又不斷翻案,這都令黨派之爭直接介入司法系統,再也超然不起來。
拜登的改革建議,同樣也是只能防君子。試想就算未來的大法官有了任期年限,如果要刻意維持自己陣營的影響力,也只會在自己陣營的總統出現時交棒。而只要大法官有了一個清單的行為可以被炒,兩黨也肯定會投放大量資源,全方位追蹤大法官的私生活。何況就算是在太平盛世,這類改革需要兩院通過,已經非常困難,就算拜登連任成功,相信也沒有能力在這個議題再進一步。
一個比較可行的互相制衡方案,其實是最高法院的「體制性判決」由於事關重大,涉及基本「國運」、「國魂」,需要行政、立法機關、地方政府一定比例的一致通過才實行。由於這樣的門檻很高,過了也不容易改回去,應可以確保司法機關的九大法官不能演變成「司法獨裁」。如果「6:3」最高法院繼續出現爭議判決,這樣的呼聲相信會越來越強,不過就不是拜登的事了。現在反而是特朗普借題發揮,高呼要捍衛「神聖」的美國最高法院,批評拜登的建議「違法」,反而自居司法保護者,確實非常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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