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談美國學者布倫南的爭議著作《反民主》。
布倫難釐清了理論框架之後進一步指出,如果政治的目的,就是要為社會帶來更好的結果或變化,現時的民主政治只有反效果。他提出以所謂「知識菁英制」(epistocracy),代替一人一票的普選,讓「瓦肯人」擔起管治國家的職責──這令人想起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強調的「賢人政治」 (meritocracy)。後來他又在《萬古》(AEON)雜誌發表一篇名為「投票權應限制在有知識的人中」的文章,進一步闡述他眼中的「知識菁英制」。
所謂「知識菁英制」,據他本人所言,並非要否定民主政治,而是在現時民主制度賦予所有公民平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基礎上,根據公民自身的知識和能力,分配各自的政治權力。換句話說,在上述設定,雖然所有公民都有平等的選舉和被選舉權,但在治理國家的決策範疇,只應由具備足夠知識和能力的人承擔,從而達到所謂 「克服民主制度的弊端,縮減無知者的權力,增加智者的權力」的目的。
布倫南也再三強調,這制度「並不等同於精英、技術官僚和哲人王的統治,它是一個改良民主的方式,目的不過是避免知者被無知者所拋棄。」
那麼誰是所謂「知識菁英」?
布倫南的提議,有趣地和香港的功能組別選舉異曲同工。例如他想到要公民通過「基礎政治知識測試」,那樣雖然政府能賦予所有公民基礎投票權,但通過基礎政治知識測試的公民,會擁有更大權。他又建議政府維持以民主方式制定法律、作政策決定的同時,應保留專家或具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否決相關法律和政策的權力。相關理論,其實港英時代的理論家,超前了數十年。
不少論者對布倫南提出對的民主批判頗有同感,但對於這「知識菁英制」,都認為完全不具備可操作性。
例如亞利桑那大學的克里斯提諾(Thomas Christiano)認為,布倫南只著眼於微觀分析選民的意向和行為模式,忽視了民主政治在西方歷史發展的成就,也未能論證為何「知識菁英制」更優勝。桑恩(Valerie Soon)批評布倫南過份樂觀看待知識對正確政治決定和行動的重要性,認為歷史上的無數經驗,卻引證了具備知識的人會為國家帶來毀滅性決定,帶來「永久的不公義」。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者艾略特(Kevin J. Elliot)也指出,布倫南忽視了一般民眾能通過不同「捷徑」 (shortcut),在有限時間獲取公共事務資訊,並非所謂的「哈比人」。
最弔詭的是,要落實所謂「知識菁英制」,不可能靠民主原則,只可能靠威權政體。
想起曾經出席一個演講,一位學生問:「你常說今天的威權政體依靠民粹反菁英,但統治者不是菁英嗎?」自然是的。威權政體必然會建立一個有趣的金字塔,最頂層是超然的「半神」菁英,最基層是所謂「哈比人」和「政治流氓」,利用後者的反菁英情緒,打擊中層的「瓦肯人」。在這個體制,管治者確是知識菁英,但絕不是施行「知識菁英制」,只是落實我們多次介紹的「威權政治2.0」模式。
放眼四顧,一目瞭然。
*改編自沈旭暉《信報財經新聞》文章
▶️ 練乙錚新書《驚心集》對談:斯德哥爾摩症候群:為甚麼中產階級不會推動中國民主化?(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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