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年來,北京中人不斷放風,說審畢和2019年有關的所有「大案」,香港就可以「復常」。他們所指的「復常」自然不是自由的復常;他們心知肚明,那是不可能回去的。北京有興趣的,只是指經濟「理應」一切復常,而且「眼不見為淨」,認為一般人只要從此再也看不見任何和抗爭有關的內容、物件和人,掩耳盜鈴,剝奪靈魂,就是「如常生活」。
這自然是荒謬的。而且就算是根據上述北京的定義,也不可能「復常」。為甚麼?
【隨緣家書大長篇】 荒謬大案後,有可能「一切如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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