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距離陳同佳案已經差不多六年。殺人犯陳同佳的「代表牧師」管浩鳴日前繼續發表偉論,譴責台灣當局拒絕讓陳同佳自首,並指台灣政府正在逼瘋陳同佳,所以唯有繼續在「深山」「牧養」他:「佢癲咗,跳咗樓,咁點呢?」
關於陳同佳案,由於是香港淪陷的轉捩點,也涉及國際關係的跨境逃犯移交安排,一直是我來到台灣後的關注要點,曾多次向台方詢問有關情況。其實,只要我們得知台方的基本立場後,就會明白管代表牧師的言論,實在是完完全全的謊言。這已經和政治立場無關,如果聖經的教義準確,他沒有不落地獄的可能。
值得思考的問題是:難道「新香港」政府不知道?究竟包庇陳同佳對誰有好處?
首先,台方幾本立場可以綜合為三點:
1. 入境簽證沒有「殺人犯自首」這個理由,也沒有政府會批發旅遊簽證給殺人犯,必須通過其他管道申請;
2. 台方設立了單一窗口和港府溝通處理陳同佳案,去繞過政治爭議,從前台港也有一次性移交逃犯的成功經驗(水泥藏屍案),但這次港府堅持要和「中國台灣當局」政治正確地溝通,不願意參照上次慣例,也拒絕使用台方提供的管道;
3. 台方認為陳同佳本人到台灣、而證物都在香港政府手上,根據台灣法律,入罪機會並不高,如果管代表牧師協助找到台灣最好的辯護律師,判決結果更不可知,因此要求港府連同證物一同移交台灣,而一直不獲理會。
管代表牧師一直沒有對香港人、與及死者家屬談及任何細節,與及港府拒絕合作的詳情,而一口咬定是台方刁難,這明顯是故意隱瞞了大量事實。如果他真的希望送陳同佳到台灣,按上述程序,其實可以很簡單,為甚麼老是要包庇殺人犯?
其實,站在「新香港」政府而言,就算純粹政治、利益計算,包庇陳同佳也是說不通的。若是要把責任推給台方,其實要不相信的人一定不會相信,主流自由世界的國際輿論也不會接受,自己也知道是自欺欺人。如果還重視丁點民意,甚至包括中國大陸民意,都是希望殺人犯儘快坐監,任何令這個結局出現的政權和人,都會得分。北京也樂於把他送走,去論證《逃犯條例》是林鄭月娥自把自為。而且若真的希望重新出發,結束陳同佳案,對不少人而言,都是解決了一個心結,雖然現狀不能改變,但起碼可以證明這個政府並非鐵板一塊,只懂鬥爭。
當這個政權希望對國際社會傳達訊號,又不可能改變根本結構,能夠選擇的非常有限。讓陳同佳根據台灣法律到台灣,已經是對「新香港」政權最沒有代價和成本的選項。個人相信,這一天早晚會到來。
陳同佳固然是棋子,管代表牧師何嘗不是?但現在管代表牧師一口咬定了一個官方版本,毫無轉彎餘地,否則自己顏面盡失事少,利用價值歸零事大,逐漸弄假成真,真的變成了最不願意陳同佳成功到台灣的人。
敵基督,就是那麼回事。
▶️ 管牧師,為什麼不陪陳同佳到南非,引渡臺灣?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yG2Q_ZsqDc
堅離地書院 College
2025-01-06 02:55:21 +0000 UTC堅離地書院 College
2025-01-05 03:34:25 +0000 UTCElaine Yip
2025-01-04 23:49:06 +0000 UTC小熊分析員
2025-01-04 15:11:47 +0000 UTCsamsam
2025-01-04 13:32:46 +0000 UTCGeog
2025-01-04 09:14:18 +0000 UTCDerek So
2025-01-04 07:48:24 +0000 UTCClariy
2025-01-04 06:22:35 +0000 UTCTai-bo Cheung 張大寶
2025-01-04 02:44:16 +0000 UTChkbus.app
2025-01-04 01:26:32 +0000 UTCGood Year
2025-01-04 01:19:36 +0000 UTCFunny Lau
2025-01-04 01:15:28 +0000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