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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進入審訊第廿八周,參選超區的李予信作供完畢,本案最後一名被告余慧明開始作供。
余慧明供稱,參選因2019年見證政府對市民訴求視若無睹,而2020年初醫護罷工經驗,令她明白如無足夠話語權,政權或掌權者「唔會理我」,望透過立會過半取得話語權。余強調,其目標並非「攬炒」,而是爭取雙普選,以選出真正反映民意的政府;而她提出否決所有議案,是採取高姿態談判手段「先砌後傾」,望政府能放低身段聆聽民意、回應訴求。
余強調,「我哋從來都有得傾」,但若政府無意回應五大訴求,其預設立場就是對政府議案投反對票,「講得出做得到」,亦認為「投下一票反對票係冇錯」。余又以「惡法」形容《國安法》,法官一度稱「就算你唔鍾意都唔可以觸犯」;余亦質疑反修例運動無官員和警員問責、卻有很多示威者被拘控,直言「我永遠企喺雞蛋嘅一方」。
余又指,曾憂「鎅票」而聯絡戴耀廷能否「順便」辦衞生服務界初選,但該界別無開過協調會議、無討論過預算案,她無收過或看過協議文件,初選結果亦無約束力。她僅理解「35+」目標為爭取民主派議會過半,而計劃於初選結果公布後已完結。
至於李予信則指超區初選落敗後,曾獲楊岳橋指示報名參選港島,但理解並非鄭達鴻「Plan B」。他又指理解黨就否決財案的「統一口徑」無約束力、有彈性,他無講過也無採納,而他當選後不打算跟黨立場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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