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反禁蒙面法5人暴動罪脫 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重新考慮 官:無罪裁決有悖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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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不成立,但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律政司不服暴動的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形式上訴,上訴庭開庭審理。3名法官聽畢陳詞後,指在答辯人無作供下,原審針對控罪所作的事實裁斷,其疊加效應是「壓倒性」;而原審基於答辯人可能從其他道路進入暴動現場、或可能不知道有暴動發生,是「純屬臆測」,裁定原審的無罪裁決「有悖常理」,應予撤銷,案件須發還原審法官處理,意味原審須重新考慮裁決。案件將於7月4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各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2️⃣ 初選47人案將於5.30裁決 預計需時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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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去年2月開審,審訊118天,同年12月初完成結案陳詞。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案件定於5月30日上午1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預計需時兩天。據悉法庭亦通知各方將於5月30至31日開庭宣布裁決。本案目前共34人還柙,其中32人已還柙至今逾3年2個月,料裁決後罪成被告將與認罪被告另外擇日一併求情及判刑。
3️⃣ 27歲男涉製遙距引爆裝置、TG群組提「炸狗屋」 否認串謀導致爆炸罪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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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歲男子涉2019年12月,與一名中學實驗室技術員及註冊電工,在屯門小冷水路一山坡試爆土製遙距引爆裝置失敗,當場被捕。他否認一項「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案件於高等法院選出4女3男陪審團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為統籌角色,與另兩人曾在 Telegram 群組討論將土製遙距引爆裝置放在路障或「炸狗屋」,又提及「爆水炮車」,指被告打算針對警察使用。被告警誡下稱「我淨係上去試煙霧彈咋,同埋點着嘅效果」,指是另外兩人「叫我點」,但他從無打算向警察使用爆炸品,又提到有人以50萬元資助他。
4️⃣ 串謀殺警案 黃振強否認為減刑而誇大證供令被告入罪 亦否認「為錢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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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蘋果案】前壹傳媒營運總裁周達權:黎智英將其名下離岸公司轉至陳梓華作為「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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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願榮光禁制令上訴案 明午2時半頒判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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